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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温哥华总领事馆教育办公室

EDUCATION OFFICE

THE CONSULATE GENERA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VANCOUVER


2215 Eddington Drive, Vancouver, B.C. Canada V6L 2E6

Tel: (604)738-9157 Fax:(604)738-1801

重要更新: 从2008年9月起, 我们将启用govscholar@chinaconsulatevan.org做为国家公派留学生专用电子信箱。凡是与国家公费生报到、生活费、医保、订票有关的电子信件,请一律发送到govscholar@chinaconsulatevan.org,谢谢合作!

欢迎您来加拿大学习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驻温哥华总领事馆教育组的工作职责主要有两方面:第一、促进中加两国教育合作与交流;第二、代表国家管理留学事务,保证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为留学人员的学习研究工作和日常生活提供帮助。

二、国家公费留学人员抵加后,

1)    报到:邮寄或传真以下报到材料到教育组:

  1. 《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 (必须邮寄原件,电子邮件地址必须填写)
  2. 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
  3. 中国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英文确认信复印件(内含留学期限及生活费标准 )
  4. 护照主页(和延期页)复印件
  5. 银行帐户信息: Direct Deposit / Payroll Deposit Form
    • 请你在开户时向银行索取Direct Deposit / Payroll Deposit Form,并确认上面有你完整的帐号信息(包括 Branch/Transit No.; Institution No.; Account No. 三组数字)
  6. 医疗保险情况登记表

2)    生活费:生活补助费每三个月一次以银行电子转帐形式发放。

  • 我组根据国内通知的留学期限和类别,按季度发放生活补助费。因故确需提前回国者,生活补助费按在加停留的实际天数计算,发至离加之日。

3)    医疗保险:根据国家规定,公派留学人员抵加后必须办理医疗保险。原则上医疗保险由教育组统一购买。教育组在收到留学人员报到材料后,立即为留学人员办理保险。

  • 公派生医疗保险费用标准:公派生医疗保险自2008年8月1日起调整为:12个月(365天)460加币;6个月(183天)270加币;1个月(31 天)46.5加币;1天1.5加币。该费用在公派生抵加拿大后第一个季度的生活费中一次扣清。有关医保计划详情请点击此处
  • 教育组为留学人员申请医保后,保险代理人将通过电子邮件与留学人员直接联系并告知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卡和有关就医问题。若需查询医疗保险的详细情况,请与保险公司的薛金生先生联系。查询时须提供申请人姓名及护照号。

薛金生 Mr. Jin S. Xue
Email: jin@jxinsurance.com
www.jxinsurance.com
Office:613.224.5573

留学人员如果有以下特殊情况的,可以选择通过其他途径办理医保:

  • 留学单位已经为留学人员办理了医保
  • 留学人员在留学所在地可以享受免费医疗

如需通过其他途径办理医保,留学人员必须于报到时在医疗保险情况登记表上说明情况,并及时提供有关的医保证明(如医保卡等)。留学人员如果不能在报到后一个月内提供有效的材料,证明自己已通过其他途径办理了医保,教育组将强制为其办理医保,有关费用从下一季生活费中扣除。

四、为使您能集中精力学习和研究,请不要打工或从事与您身份不相符的活动。

五、学习报告 在加期间,请与教育组保持联系。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中科院人事教育局)的要求,每三个月应向教育组填写一份《CSC出国留学人员学习研修情况报告表》。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每半年需请导师写出评语。

六、回国机票 公派留学人员应按期回国服务。对按期回国者,我组将参照出国路线提供回国机票。请提前一个月传真(在此点击下载表格Word文件Pdf文件),说明回国日期和机票邮寄地址等。

1)  中途或提前回国:公派留学人员因特殊情况,中途回国或提前结束学业回国超过七天的,应提前一个半月前写出书面申请,并退回中途或提前回国期间的生活补助费。

2)  延期回国: 公派留学人员因工作需要等原因超出规定留学期限七天以上回国的,应在回国期限二个月前写出书面申请,经我组批准后不做违约处理。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派出和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留学人员不得变更留学国别和留学身份,凡擅自变更者均按违约处理。留学人员不得延长留学期限,凡未按规定留学期限回国者均按违约处理。"我组将认真执行此条款。

七、在留学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转换留学地点,因故需转校者,需报经教育组同意,转校所需交通费自理。

八、请认真填写《留加人员登记表》后寄回教育组。如您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变更,请及时通知我们,以便保持联系。

教育组 地址:2215 Eddington Drive, Vancouver, B.C. Canada V6L 2E6

电话:(604)738-9157

传真:(604)738-18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温哥华总领事馆教育组

2008-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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