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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朋友们:

一直以来,我组常接到关于办理“海外学位、学历认证”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咨询。很多同学将两者混为一谈,也对申请上述两个证明的具体步骤不甚明了。为此,我们特别对留学生咨询比较多的问题作一整理,供即将学成回国的留学生朋友们参考。

驻温哥华总领馆教育组

200681

 

如何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认证

一)如何办理“留学回国证明”。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海外学历、学位认证是一回事吗?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不同。学历、学位认证是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办理,驻外教育处(组)无权办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学历学位认证的一个必备材料。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具体有哪些用处?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仅是各类留学回国人员的重要身份和经历证明及购买免税国产小汽车的凭证,而且在留学回国人员创办企业、安排工作、落转户口、子女入学、多生子女上户口、购置住房、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国内各类科研基金、评定职称、报考公务员或研究生等的时候,都能够享受国家或各地、各单位给予留学回国人员的各种优惠政策或便利条件。

3、我应该在哪里办理《留学回国证明》?
  中国在加拿大设有使馆、总领馆,其中渥太华设有教育处,多伦多、温哥华总领馆设有教育组,实行分区管理。温哥华教育组分管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阿尔伯塔省、育空地区。多伦多教育组分管安大略省(除渥太华市)、曼尼托巴省、西北地区。留学单位位于渥太华市、魁北克省、萨斯卡彻温省、纽芬兰省、新不伦瑞克省、诺瓦斯科舍省、爱德华王子岛省的留学生可以向驻加使馆教育处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我应具备何种资格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攻读博士、硕士、本科、大专的留学生必须毕业于领区内教育部认可的加拿大正规院校。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其他留学人员可放宽到一般研究机构。在加时间应为半年以上(包括半年)。

教育部认可的加拿大院校名单可于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查询:http://www.jsj.edu.cn/mingdan/jianada.html


5、我应准备哪些申请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

请在http://www.chinaconsulatevan.org/下载。

2)贴有照片的护照主页(和延期页)复印件。

3)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正式成绩单。

4)校方(或系或导师)出具的注明留学期限、校方联系电话号码、有效签字/印章的证明函。

5)有效的加拿大签证及学习/工作许可复印件。

6)回国机票复印件,如为电子客票,须提供订购确认单。

7)注明回邮地址并贴有足够邮资的回邮信封。

(平信:加拿大本地0.52元,国际1.55元。为避免遗失,申请人也可选择挂号或预付快件:XEXPRESS, PURALATOR

8)由他人代办,需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

注:申请人有责任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和准确,如材料不完整,我组有权拒绝办理或要求递交进一步的证明材料。

6、博士后或访问学者没有毕业证书怎么办?
  在教育处(组)领取生活费的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访问学者或高级研究学者,须按时上交总结报告,并填写《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地方或学校派出的访问学者、博士后,需要提供国内派出函件及加方导师的邀请信复印件来代替毕业证书复印件。自己申请来加的博士后人员需提供导师的邀请信复印件,邀请信要写明资助期限和资助金额。

7、已完成学业但尚未拿到毕业证书的留学人员可以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吗?
  须出具学校(系、导师)出具的注明留学期限、校方联系电话及有效签字、印章的证明信。证明信必须写明获得学位的时间

8、申请移民者可以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吗?
  我组可为已经申请移民且学成回国者办理《(持枫叶卡人员)在加留学证明》http://www.chinaconsulatevan.org/study_immigrant.html,申请者在递交上文述及的文件外,须递交枫叶卡复印件。对于已经加入加国国籍并已学成归国的人士,我组也可以为其开具《(持加拿大护照)在加学习证明》

另,我组为已经加入加籍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留学人员出具《海外留学人员证明信》http://www.chinaconsulatevan.org/high_levelstudents.html

1)     被中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聘为校级或院级领导职务者、或聘为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员(含特聘、讲座、名誉、客座等)者;

2)     与中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签有一年以上教学、科研、学术活动合作协议,需经常回国者;

3)     在国内企业或本人在国内创办的公司内担任高级管理(副总经理以上)职务者;

4)     执行中央和地方政府与国外签署的国家级、省、部级科技项目、重点工程者;

5)     来华投资数额为本地投资额中上线的已入外籍的留学人才;

6)     赴西部地区从事教学、科研、创办企业等为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服务的已入外籍的留学人才;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者除填写《海外留学人员证明信》和递交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所需的文件之外,须提供国内单位的聘书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按照中国政府有关规定,《海外留学人员证明信》是国内有关单位为持有此证明者办理中国永久居留身份的凭据之一。

回国后,申请人将国内任职单位填写好的《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海外留学人才身份审核表》,连同护照资料页、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证明信》的复印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由所在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教育厅(教委)审核; 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教育厅(教委)收到材料后签署审核意见,并将上述材料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注:教育部直属单位可直接将上述材料送留学服务中心〗;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在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审批同意后,为申请人办理《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海外留学人才身份确认函》; 最后,申请人持有效普通护照及相关证明和《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海外留学人才身份确认函》到当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签证、居留手续。
注:我组目前暂不为持第三国护照人士办理上述任何证明文件。

9、回国以后可以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吗?
  教育组建议大家尽量在回国前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无法在回国前办理,回国后可以委托在加同学或朋友代为办理。请勿在信封里夹寄现金或支票。

10、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建议在回国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教育组收到材料后通常须两个星期验证、处理(不包括邮寄时间),然后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领取或邮寄。

11、留学生可直接去教育处(组)办理吗?
可以。每周二、周四下午230430为驻温哥华总领馆教育组公开办公时间,申请者可以选择在此时间递交或领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公开办公时间以外,请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申请材料(我组地址及其他联系方式请见申请表)。领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前,请务必电话确认,教育组的电话是6047389157

12、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要交费吗?
  暂不收费。驻加使(领)馆教育处(组)免费为广大留学生提供这项服务。

1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遗失后,可以补办吗?
  可以。但在申请时必须写清遗失《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编号及出具时间,否则被查出重复申请,申请人将自负一切责任。

二)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申请办法

为维护学历学位制度的严肃性,满足广大留学人员及其他国(境)外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获得者在国内升学、就业的需要,为我国招生和用人单位鉴别国(境)外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并提供咨询意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面向全国开展对国(境)外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服务。

1、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须递交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统一印制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以外的其他材料,所有材料均应为原件:

1)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2)     本人护照(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须全部复印;若护照已上交,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

3)     在国外所获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

4)     在国外学习期间所有成绩单;

5)     中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6)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 应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

7)     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

8)     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注: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自备一套复印件。

2、在京申请者:可持上述所列材料直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申请。咨询电话:010-82301008/82300056; 真:82301166e-mail: dipenquiry@cscse.com.cn
通信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邮编100083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3、为方便广大留学生办理学历、学位认证,“网上认证系统“已经开通。

登录http://renzheng.cscse.edu.cn,或者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huiguo.cn,进入海外学位学历认证,启动认证申请。

4、外埠申请者:外埠申请者可委托亲友直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亦可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设在外埠的申请材料验证点填写申请表,请其代为办理申请手续。现有的验证点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名称

联系人

电话及传真

地址

北京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张卫红

010-62399227 
62399705(传真)

北京海淀区东王庄33306
邮编:: 100083

上海市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上海市人事局)

黄志平

021-68883080
021-58312408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605
邮编:200120

天津市留学服务中心

王彦飞
丁力

022-23040172 
022-23040980(传真)
022-27112360(传真)

天津和平区南京路129号万科世贸广场AF0104
邮编:: 300051

天津市国际教育交流服务中心

白龙生
刘志敏
(法人)

022-23123371
022-23115321(传真)

天津市河西区浦口道22号汇通大厦A8801803
邮编:300203

重庆市教委

江燕
付明华

023-63635846
023-63612912(传真)

重庆市渝中区重庆村57
邮编:400014

河北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张瑞国
白锐
齐丽丽

0311-7083948
0311-7088824(传真)

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81
邮编: 050071

河南省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

周 欣

0371-6329937
0371-6363457(传真)

郑州市顺河路32
邮编:450004

河南省教育国际交流 协会

赵淑清
宋函

0371-5908546
0371-5908707(传真)

郑州市花园路3号院
邮编: 450003

辽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张红艺

024-86892233-180
024-86909827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
邮编:110032

青岛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青岛人事局)

祁祥洲

0532-8916306

青岛市海尔路178
邮编:266101

江苏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江苏省人事厅)

王冰

025-83238876
025-83238880(传真)

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13号,邮编:210029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涂家代

025-6299240
025-6299251(传真)

江苏省南京市江东北路299号 邮编:210036

南京市人事局

姚 群

025-83639175 
025-83213166(传真)

南京市北京东路432号台城大厦902室 邮编:: 210008

无锡市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吴腾骠

0510-2828102 
0510-2828102(传真)

无锡市解放东路888号人才信息大厦4415房间 邮编:: 241007

苏州市人事局 (人事局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潘小忠

0521-68615303
0521-68615357(传真)

苏州市三香路180
邮编:215004

浙江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李敏
陈华良

0571-88394819 0571-88394815(传真)

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1119号房间 邮编:310005

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

俞兴民

0571-85167746
0571-85167756

杭州市体育场路335
邮编: 311006

宁波留学工作站

徐承志

0574-87116274 
0574-87116137(传真)

宁波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705
邮编:315012

福建省海外人才中心

陈立滨

0591-7679659 
0591-7677833(传真)

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六层
邮编::350001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詹遵绥

0592-5110007
0592-5069021(传真)

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二层 邮编:361012

厦门留学工作站

陈燕彬
楼一萍

0592-3923102
0592-3923103(传真)

厦门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5
邮编:361012

安徽省教育厅信息咨询中心(安徽省教育厅)

谢刚

0551-2849791

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1
邮编:230061

江西教育国际合作中心

胡泽伟

0791-8610549
0791-8619332(传真)

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567号 邮编:: 330006

湖北省专家服务中心

马哲久

027-87277473 
027-87257912
027-87277473(传真)

武汉武昌区中南路14号发展大厦五楼
邮编:: 430071

湖北省教育对外交流服务中心

唐艺

027-87328360
027-87328240(传真)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路8
邮编: 430071

长沙市国际教育交流中心(长沙市教育局)

杨志敏

0731-4307456
0731-4457788

湖南长沙蔡锷中路伍家井37
邮编:410005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洪玫慧
陈胜莉

020-37627335
020-37626990
020-376282169(传真)

广州市东风东路723
邮编:510080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广州市人事局)

林培

020-83568037
020-83568060(传真)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六楼
邮编:510050

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和外国专家服务中心

李华泉

0755-83360312
0755-83226189(传真)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17号国际人才大厦三楼 深圳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邮编:518026

广西教育厅 广西留学人员服中心

徐福才

0771-53221712128
0771-5307326(传真)

广西南宁教育路3
邮编: 530022

四川省人事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肖功烨

028-86741860
028-86780249(传真)

成都市东二巷21
邮编:610015

陕西省留学服务中心

王萍

029-87311206 
029-87311206(传真)

西安市药王洞155号 陕西省教育厅东办公楼二层
邮编:710003

甘肃省高新技术人才市场

陈永胜

0931-8725117 
0931-8729160(传真)

兰州市东岗西路561号人才大楼
邮编:730000

海南省教育厅

朱双平

0898-65339366 
0898-65339365(传真)

海口市海府路59
邮编:57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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