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10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为体现国家对自费留学生的关怀,奖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他们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经教
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 (CHINESE GOVERNMENT AWARD FOR OUTSTANDING SELF-FINANCED STUDENTS ABROAD)项目,几年来共有1900余名在外优秀留学人员获奖,其中我领区(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阿尔伯塔省和育空地区)共有47位优秀学子获此殊荣。
现将2010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介绍如下:
一、奖励规模为500人,在自费留学人员较集中的美国等29个国家实施,我领区2010年推荐限额为24名。
奖励对象为一年级以上(不含一年级)、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年龄40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的自费在读博士生,奖励金额为5000美元/人。曾获得该奖学金、曾享受或正在享受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派出,以及已获国内外第一博士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奖学金评选工作严格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专家评议,网上公示,择优推荐,国内终审”的程序进行。采取国外限额推荐,国内差额评审的办法。未经驻外使(领)馆或教育处(组)网站公示的人选,国内不予终审。
二、我组将按照《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规定负责受理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阿尔伯塔省和育空地区三地奖学金的申请和初审工作。请申请者务必按照要求将申请材料于2010年10月20日之前寄达我组,邮寄地址:Education Office,2215 Eddington Drive,Vancouver B.C. V6L 2E6。
经我领区专家组初审并确定推选名单后,于10月底在我组网上公示推选名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国内专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终审,获奖结果经教育部批准后公布。
三、申请人应填写《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2010年)并按照要求准备有关申报材料。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www.csc.edu.cn“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专栏”或我教育组网站下载相关资料。
请申请者仔细阅读相关实施细则及申请指南,认真准备有关申报材料。我组咨询电话:604-738-9157(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附件:
1.《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2.“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指南
3.《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2010年)
4.专业名称及类码表(2010年)
驻温哥华总领馆教育组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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